發布時間: 2017-12-15 文章來源:
各教工支部、各科室:
現將《榆林市電大黨總支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印發你們,請認真學習貫徹。
榆林市電大黨總支
201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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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教育局
榆林市電大黨總支及其成員黨風
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一、榆林市電大黨總支集體責任清單
(一)落實領導責任
1、貫徹中央、中紀委,省委、省紀委和市委、市紀委及市教育局黨組和紀檢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學校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確定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把責任落到實處。
2、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研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并督促班子成員和各科室認真履行職責。
3、每季度專題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不少于一次,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4、抓好責任分解,明確各責任主體的職責;學校黨總支主要負責人與市教育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5、把廉政教育納入黨員干部組織生活的主要內容,采取多種方式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動;組織和動員廣大教職工積極參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廣泛開展反腐倡廉民意調查,了解掌握群眾對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的滿意度。
6、每年12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黨組和市教育局紀檢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的情況。
7、接受市教育局黨組每年會議聽取學校黨總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報告。
(二)推選好干部
8、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條列》,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堅決防止和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9、加強對黨員干部和教職工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堅決糾正和查處領導干部“為官不為、不廉”等問題,堅決糾正和查處教職工“為教不為、不廉”等問題。
(三)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
10、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市委十項規定和八項措施以及市教育局改進工作作風十項規定,堅決反對和糾正“四風”,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
11、圍繞縣區電大和廣大師生反映強烈的“四風”突出問題和違規辦學行為,組織開展專項治理。
12、完善作風建設制度,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機制。
(四)切實防治好腐敗現象
13、圍繞市委、市紀委和市教育局制定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年度重點任務,抓好貫徹落實,并加大督辦力度,積極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不斷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14、深化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推動廉政文化“進家庭、進學校”,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15、強化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嚴格落實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
16、規范黨務、校務公開制度,深化黨務、校務及辦學各個環節工作,推動權力公開、透明、陽光運行。
(五)領導、支持紀檢委員和紀檢組的工作
17、學校紀檢監察工作在黨總支的領導下開展,黨總支要重視紀檢組織建設,充分發揮紀檢監督作用,努力形成解決不正之風反腐全出動的良好局面。
18、加強紀檢干部培養,全力支持上級部門紀律檢查組執紀辦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二、榆林市電大黨總支書記曹國年同志責任清單
(一)親自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對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根據市委、市紀委、省教育工委以及市教育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聽取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分析研究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狀況,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全面掌握廉政狀況
3、堅持問題導向,每年開展兩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全面掌握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狀況。
4、及時全面掌握學校其他班子成員的廉潔從政狀況并作出廉政評價。
(三)全力以赴支持上級部門紀律檢查組工作
5、大力支持上級部門紀律檢查組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及時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重要信訪案件親自閱示、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6、采取積極有力措施,配合上級部門支持紀檢監察隊伍建設。
(四)切實抓好廉政教育
7、結合廉潔機關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紀黨規作為學校黨總支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每年至少安排四次專題學習活動,帶頭接受教育。
8、組織并主動參加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等活動,每年講一堂廉政黨課。
9、組織廣大黨員積極支持和參與廉政文化建設,推動廉政文化“進家庭、進學校”,營造廉榮貪恥的良好氛圍。
(五)嚴格落實檢查考核責任
10、主持制定學校各項工作中的廉政考核辦法,完善督導考核指標體系,加大評價考核的導向作用,確保廉政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接受市教育局關于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年度考核,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制定學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新目標。
11、圍繞落實黨總支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組監督責任,向市教育局黨組織和紀檢組匯報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情況。
(六)帶頭做好廉潔從政表率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十項規定、八項措施以及市教育局改進工作作風有關規定。
13、本人不在企業兼職;不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不允許或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全市電大系統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14、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嚴守組織人事紀律。
15、嚴格執行 “三重一大”集體決策、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禮品禮金上交登記等制度,嚴格按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自覺接受監督。
16、教育管理好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并督促整改。
17、每年向市教育局黨組和紀檢組進行書面述責述廉。
(七)管好班子帶好隊伍
18、組織召開學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19、加強對學校其他班子成員和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管理,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領導干部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三、榆林市電大黨總支其他成員責任清單
(一)共性責任清單
1、認真研究部署
(1)協助學校黨總支書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分析研究報告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2)參與學校黨總支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重要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3)結合分管科室實際,指導科室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和推進措施,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實。
(4)堅持問題導向,每年開展兩次黨風廉政建設狀況調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規定。
(5)對分管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2、協助查辦違規違紀問題
(6)及時發現并主動揭露分管范圍內的違紀違規問題,不遮掩、不護短?!?/p>
(7)支持上級執紀執法機關和學校紀檢部門及時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p>
3、加強督促指導
(8)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指導,對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整改。
(9)及時督促制定分管范圍內預防腐敗問題的措施和辦法,抓好落實。
4、加強教育、監督和管理
(10)對分管科室中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工作人員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11)組織分管科室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每年講一堂廉政黨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推動廉政文化“進家庭、進學校”,營造廉榮貪恥的良好氛圍。
5、參與檢查考核
(12)積極參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年度考核工作,針對學校存在的問題協助改進。
(13)督促檢查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
6、自覺執行廉潔自律規定
(14)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十項規定、八項措施以及市教育局改進工作作風有關規定。
(15)本人不在企業兼職;不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不利用職權為其他黨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不允許或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全市電大系統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16)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等制度,嚴格按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自覺接受監督。
(17)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嚴守組織人事紀律。
(18)教育管理好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并督促整改。
(19)積極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本人廉潔從政情況納入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20)每年向市教育局提交個人述責述廉報告。
7、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其他方面的職責
(二)個性責任清單
1、榆林市電大校長王金鑫同志責任清單
(1)根據市委、市紀委、省教育工委以及市教育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與黨總支書記共同部署和安排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在每季度召開的專題會議上,聽取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分析研究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狀況,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3)堅持問題導向,每年開展兩次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全面掌握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學校工作狀況,同時全面掌握學校其他班子成員的廉潔從政和開展學校工作狀況并作出廉政評價。
(4)支持上級部門紀律檢查組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及時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配合上級部門支持紀檢監察隊伍建設。
(5)把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紀黨規作為學校黨總支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帶頭接受教育;主動參加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等活動,每年講一堂廉政黨課。
(6)支持和參與廉政文化建設,推動廉政文化“進家庭、進學校”,營造廉榮貪恥的良好氛圍。
(7)接受市教育局關于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學校工作年度考核,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參與制定學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新目標。
(8)認真落實黨總支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組監督責任,落實校長的“第一責任”。
(9)模范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十項規定、八項措施以及市教育局改進工作作風有關規定。
(10)本人不在企業兼職;不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不允許或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榆林市電大系統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11)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嚴守組織人事紀律。
(12)認真貫徹執行《榆林電大科級干部考核制度》;堅決糾正損害師生利益的行為。
(13)嚴格執行 “三重一大”集體決策、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禮品禮金上交登記等制度,嚴格按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校務公開制度;認真落實“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
(14)教育管理好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并督促整改。
(15)每年向市教育局黨組進行書面述責述廉。
(16)參與組織召開學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17)加強對學校其他班子成員和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管理,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領導干部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2、榆林市電大副校長丁建偉同志個性責任清單
(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責任;監督分管科室及相關人員落實具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責任。
(2)督促學校教務科、保衛科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3)組織廉政建設講座,搞好學校廉政建設宣傳教育。
(4)組織分管科室對反腐倡廉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
(5)加強對招生、考試、學籍管理、畢業證書辦理等相關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嚴格進行行政問責。
(6)督促分管科室支持、配合有關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7)帶頭遵守黨內組織生活制度,積極參加中心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
(8)認真落實與教職工的談心交心制度,針對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協助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及時提醒,做到防微杜漸。
3、榆林市電大副校長苗永昌同志個性責任清單
(1)認真落實“一崗雙責”責任;監督分管科室及相關人員落實具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責任。
(2)結合教學管理科、電教科等分管科室工作實際,指導科室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和推進措施,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實。
(3)及時發現并主動揭露教學管理科、電教科等分管范圍內的違紀違規問題,不遮掩、不護短,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嚴格進行行政問責?!?/p>
(4)對分管科室中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工作人員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5)組織分管科室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推動廉政文化“進家庭、進學校”,營造廉榮貪恥的良好氛圍。
(6)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十項規定、八項措施以及市教育局改進工作作風有關規定。
(7)本人不在企業兼職;不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不利用職權為其他黨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不允許或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全市電大系統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8)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等制度,嚴格按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自覺接受監督。
(9)教育管理好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并督促整改。
(10)每年向市教育局提交個人述責述廉報告。